海口港马村港区三期通用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第一次)
海口港马村港区三期通用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第一次)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拟建海口港马村港区三期通用码头工程的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等国家、海南省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概要:
海口港马村港区三期通用码头工程位于海口港马村港区,处于海口市以西澄迈湾湾顶的马村镇花场湾海域。本工程建设2个5万吨级、4个1万吨级通用?#27425;?#21644;150m工作船?#27425;?#21450;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年设计吞吐量为682万t,航道按5万吨?#28193;?#36135;船单向乘潮设计,陆域形成总面积93.87万m2。工程总投资361210万元。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37038;?#24314;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海洋主管部门→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海洋主管部门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21544;?#21326;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海南省海洋、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21335;?#29366;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2)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3)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4)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5)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5、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2)发送信件或?#22987;?/span>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29615;?#24212;意见。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明 电话: 0898-6862599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21644;?#23425; 电话:022-59812345-63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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